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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技术研究院第一届“空天之星”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航空航天技术研究院拟举办第一届“空天之星”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考察学生在航空航天方面的知识素养、创新能力和品格精神,树立和宣传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矢志空天、担当作为,投身新时代航空航天事业。

空天之星的获奖者将有机会参加研究院组织的主题社会实践,到航空航天知名院校和一线科研单位参观游学。敬请期待!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航空航天技术研究院

承办单位: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报名须知

1.报名对象:

航空航天工程专业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为主,其他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方式:

请于2023年6月7日24:00前,将活动报名表、2张个人风采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222159@cs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_姓名_报名表”,报名表命名为“学号_姓名”,电子版报名表及2张个人生活照以附件形式发送,压缩包命名为“学号_姓名”。

3.指标分配

本次活动拟评选“空天之星”20人,其中研究生7人,本科生13人,各年级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10%,具体指标数根据参评情况最终确定。

指标分配兼顾不同年级和不同专业背景的差异性,选拔符合空天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三、参评条件

(一)必要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在校期间思政政治表现良好,无违纪和不良犯罪记录;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达到专业排名前40%。

(二)其他条件

1.热爱航空航天事业,积极开展航空航天领域的学习和实践,现实表现突出;

2.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学习成果,在航空航天领域发表文章或参与学术交流;

3.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或挑战杯等学科竞赛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者被采纳、推广,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5.以上情况必须满足一条以上,方可参评。

四、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评资格。

2.团队成果作为材料参评需标明本人承担的具体工作和排名。

3.参评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为申请材料内容的支撑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论文需提供刊物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已录用但未出版的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书的复印件。专利应提供授权证书的复印件,或者是已通过审核并公示的复印件。

五、评选流程

1.初评阶段

通过正式通知、网络公布等形式进行宣传,有意向参选的同学自主报名,组委会根据参评条件进行初选,符合条件的选手进行现场答辩。

2.答辩展示

由组委会统一组织答辩展示,答辩采用PPT答辩制,个人介绍答辩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评审打分为百分制。答辩成绩由学生评审团评分与专家评审团评分组成,现场公布打分结果。

3.颁奖

获奖结果集中表彰,优秀事迹将进行网络宣传,并邀请获奖者进行朋辈经验交流。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为评选出的“空天之星”发放奖励金600元/人,颁发荣誉证书,并有机会参加航空航天技术研究院组织的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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