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学院教学工作中的主要教学环节,是实现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的主要途径。教师应做到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培养学生。为防止教师在课堂“夹带”负面情绪、负面思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制定本措施。
1、在每学期开学前,由系组织专家对本学期所有上课老师的课件或教案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夹带”负面情绪和负面思潮。
2、严格执行学院领导听课制度,并把是否“夹带”负面情绪和负面思潮作为听课必查内容。
3、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学院课堂教学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对是否存在“夹带”负面情绪和负面思潮给出具体意见。
4、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作用,学生党支部将教师课堂教学是否“夹带”负面情绪和负面思潮作为自己日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联系的党总支委员反映。
5、建立专门的课堂“夹带”负面情绪、负面思潮举报邮箱,接受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的实名举报。
6、对查实在课堂“夹带”负面情绪、负面思潮的教师,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于情节严重者,取消本门课程授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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