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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党员档案寄送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党支部:

2021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党员档案寄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原则

1. 已落实就业去向(工作/升学)的毕业生党员,毕业时组织关系应转入到新单位的党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党员居住地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留在本单位继续学习或工作的,不需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由党支部书记报学院进行支部内部调动。)

2.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 隶属湖南省委以内的党组织间转接的,由学院党总支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出,实现无纸化办理;个别省内单位如果不能实行无纸化办理的,可参照省外转接的形式,通过网络转接和纸质介绍信同时进行转接。

二、注意事项

1. 毕业生党员要主动与拟转入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问清楚拟转入基层党组织全称(务必是系统中登记的全称),明确接收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要求。

2. 毕业生党员要在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内,到拟转入支部确认组织关系是否转接成功,防止组织关系“挂空”,如在有效期内未完成接转手续,介绍信作废。省内转接的组织关系办理有效期为30天,省外组织关系转接的介绍信有效期最长为90天。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在拿到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及时检查姓名、转入党组织名称、预备/正式、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有误;若有误,须联系学院及时更正。

3. 如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请在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重新办理。超过有效期提出补办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不予办理。

4. 毕业生党员要在新单位报到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原党支部。

三、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和寄送工作

一般情况下党员档案清好后,装入档案袋,贴好封条,封条上盖二级党组织章,放入人事档案;若党员拟转入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求党员档案单独寄送的,则按相关要求做好登记备案,将档案寄(送)到党员要去往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要及时到相关党组织查看档案到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档案参照此要求办理。

四、报送材料

1. 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1年6月份(6月15日前完成)。

2. 各党支部在6月10日前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附件,注意分省内、省外、校内三大类填写,填写A-J列,省外转接补充Q、R列信息)。

3. 各党支部在5月25日前将毕业生党员档案交学院党总支。

4. 各党支部要在10月底前将所有回执收齐交学院。

 

航空航天学院党总支

2021年5月19日

附件: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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