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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学院班导师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2-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学院班导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班导师是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集体的教育者和管理者。为了加强班导师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校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航空航天学院班导师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班导师由学院聘任,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备案。班导师的日常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三条  每个本科班级设置一名班导师,每位班导师管理一个班级的学生,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并指导其健康成长。

第四条  任职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专业知识丰富,教学效果好,工作能力强,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习指导能力。

第五条  主要职责

1、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做好新生入学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重点要做好专业认知教育工作,包括向新生介绍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主要开设的课程以及实习计划、专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就业情况等,让新生对专业有深入了解,明确学习目标。

3、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学生培养德法兼修的良好品质。及时向学院学工办报告本班学生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纪学生要耐心教育,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学生家长沟通。

4、加强班级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协助选举班、团委会成员。加强对班委会工作的指导,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制定好班级、团支部工作计划,期末向学院提交工作总结。

5、定期深入学生宿舍、班级、课堂,积极参与学生组织的活动,熟悉每一个学生,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定期召开班会,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情况,每周周末对班级日志进行检查批阅,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对在学习、心理、生活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学生要随时关心、教育和帮助,确保不出现意外伤害事件。

6、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要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7、要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和学习方法的指导。组织开展学风建设、课外学术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专业认同和学习热情。

8、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实践活动;鼓励与指导本班学生完成各种社会实践、科研课题的申请与研究;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9、指导学生合理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择业观。毕业班的班导师要做好毕业生的信息沟通、就业指导、考研辅导、优秀毕业生推荐以及毕业鉴定和文明离校等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

第六条  班导师的待遇和考核

1、班导师的津贴按平均每人200元/月的标准(青年班导师400元/月),分两个学期发放。

2、班导师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采取个人总结、检查班导师工作手册、学生评议和学院考核的办法综合进行。

3、在考核的基础上,学院学工办提出优秀班导师人选,报学工部审核,经学校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 管理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航空航天学院

2017年7月20日

附:

班导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五个1”规范

(试行)

1.平均每周进班级进寝室进课堂1次;

2.平均每周与重点关心学生谈话1次;

3.每周批阅班级日志1次;

4.每月主持召开班级讲评会、开展安全教育、参加班级集体活动1次;

5.每学年至少与每位学生家长联系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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