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支部大会讨论,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将于近期提交党总支讨论。现公示如下:
序 号 | 姓 名 | 性 别 | 班 级 |
1 | 于海欧 | 女 | 复合材料1001班 |
2 | 余嘉 | 男 | 探控1001班 |
3 | 张汉杰 | 男 | 复合材料1101班 |
4 | 史晓娟 | 女 | 复合材料1201班 |
5 | 刘凯玄 | 男 | 探控1201班 |
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5日内(4月30日-5月4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院党总支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反映问题的,希望署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电话:李老师 88830945。
<2014 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