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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学院学长带班总则

发布时间:2017-12-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学院的领导,在思想行动上与学院保持一致。

(二)爱护和关心所带班级同学,团结向上,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理念。

(三)助理班导师必须按照学院的要求部署工作,以学院、班级全局利益为重,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协调,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创“和谐校园”。

(五)助理班导师必须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出现一门以上不及格者(指补考后)必须停职,交由学工办相应老师审核后做出最后决议。

(六)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与检查,充分体现民主意识,密切学院同各班、各学生组织之间的关系,指导各班、各学生组织开展工作,增强学院工作透明度。

(七)各班级开展各项活动和公布各项措施制度,都应提前做出策划书,作好经费预算以及人员安排,书面上报助理班导师,并在征得助理班导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 助理班导师的任务是协助学院老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健康充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同学拓展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实力,起好桥梁纽带作用。

(九)各班助理班导师负责协助班导师做好新生班委选举工作,指导学生制定好学期的学习计划,深入寝室了解同学们的生活情况,关注班级同学,尤其是关注性格偏激的同学的思想健康教育的工作。

(十)各班级在新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结束必须作学期工作总结,交由助理班导师审核。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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